Johnny-come-lately 意為「(不太瞭解狀況的) 新來者;晚來者;遲到者」(newcomer or latecomer),通常被視為負面用語。這個慣用語源自 1800 年代的美國。已知最早使用這個慣用語的人,是美國作家暨新聞工作者查爾斯‧佛雷德里克‧布里斯 (Charles Frederick Briggs),他在其 1839 年出版的小說《The Adventures of Harry Franco》中使用了 Johnny-come-lately 此一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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