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如果冒號前面是個縮寫字,那麼該縮寫字還要不要使用句點 (例如:RE.: 或 ID.:)? (2) 在 John shook his head, “no”. 和 Mary nodded “yes”. 這兩句中,no 和 yes 是否要加引號?

A:關於問題 (1),我們不可把縮寫字後面的句點省略掉,除非該縮寫字是句子的最後一個字,此時該縮寫字的句點剛好做為句子結束的句點,如 My grandfather always gets up at 5 a.m. (我祖父總是在清晨 5 點起床) — “m” 後面的句點也是句子結束的句點,亦即兩者共用一個句點。但是,如果縮寫字的句點後面須用到其他標點符號,如逗點,那麼縮寫字的句點和這個逗點都要存在,如 The students were up by 5 a.m., and they gathered on the campus by five-thirty. (這些學生清晨 5 點不到就起床,5 點半之前就在校園集合完畢)。同樣的道理亦適用於冒號,如 The following steps must be accomplished before 11:30 a.m.: First, … second, … [下列步驟須在 11 點 30 分之前完成:第一 …,第二…]。不過,對於問題中所提到的 “RE” 和 “ID”,大多數的寫作者都不用表示縮寫的句點,如 The following forms can be used as a proper ID: A driver’s license, a passport, a birth certificate, … (下列證件都可用作身份證明:駕照、護照、出生證明書等)。

關於問題 (2),根據筆者查閱有關英文文體 (style) 的專書,無論搖頭表示 “no” (「不」或「不同意」) 或點頭表示 “yes” (「是」或「同意」),它們都不使用引號,而且不需要逗點,如 I am shaking my head no. (我搖點表示不同意)。

順便一提的是,冒號 [ :] 後面第一個字母要大寫,而分號 [ ;] 後面第一個字母小寫 (專有名詞除外)。

Q:如果有一位名叫 Mary Ann White 的女子也把她女兒取名為 Mary Ann White,請問是否可以叫她女兒 “Mary Ann White junior”? 若不行,要怎麼稱呼比較適當?

A:針對這問題,筆者查閱了幾份相關的參考資料,它們皆一致指出,”Jr.” (junior)、”Sr.” (senior) 和 “III” (三世) 等僅限於用在男性子孫的名字上,從來不曾有過用在女兒、孫女名字的情況。或許這位讀者可以從講授禮儀的專書中找到答案,但筆者認為國外女性不像男性那樣有著「姓氏傳承」的問題,反而省掉了不少麻煩。

由於英美人士父子同名的情況所在多有,因此他們的姓名後面往往會被加上 “Sr.” (加在父親姓名後面) 或 “Jr.” (加在兒子姓名後面) 來做區別,讓人家知道誰是誰。所以,我們也有必要注意它們的正確寫法。一般的慣例是,S 和 J 大寫,r 後面有一表示縮寫字的句點,而 Sr. 或 Jr. 和姓氏之間有一個逗點,如 “John M. Jones, Jr.”。不過,有些報紙和雜誌似乎不喜歡這個句點,直接就寫成 Sr 和 Jr。

Q:如何正確書寫電話號碼呢? 多年前,區碼都是放在括弧內,但現在並非全然如此。問題是,正確的寫法為何? 是 nnn-nnn-nnnn? 還是 nnn nnn-nnnn? 或是其他寫法呢?

A:首先要強調的是,將區碼括弧起來並沒有錯。根據 The New York Public Library Writer’s Guide to Style and Usage,電話號碼若為 7 碼,則在前 3 碼和後 4 碼之間用連字號隔開 (若為 8 碼,則連字號前後各為 4 碼)。

若加入區碼,則有 4 種寫法:

999-555-8740
(999) 555-8740
999/555-8740
999.555.8740

現今大多數人都是從頭至尾使用連字號,亦即寫成 999-555-8740;然而,使用句點來取代連字號的歐式寫法 — 999.555.8740 — 也越來越盛行,因為這種寫法與 e-mail 位址和網址的寫法相似,予人熟悉、親切的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