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如果冒號前面是個縮寫字,那麼該縮寫字還要不要使用句點 (例如:RE.: 或 ID.:)? (2) 在 John shook his head, “no”. 和 Mary nodded “yes”. 這兩句中,no 和 yes 是否要加引號?

A:關於問題 (1),我們不可把縮寫字後面的句點省略掉,除非該縮寫字是句子的最後一個字,此時該縮寫字的句點剛好做為句子結束的句點,如 My grandfather always gets up at 5 a.m. (我祖父總是在清晨 5 點起床) — “m” 後面的句點也是句子結束的句點,亦即兩者共用一個句點。但是,如果縮寫字的句點後面須用到其他標點符號,如逗點,那麼縮寫字的句點和這個逗點都要存在,如 The students were up by 5 a.m., and they gathered on the campus by five-thirty. (這些學生清晨 5 點不到就起床,5 點半之前就在校園集合完畢)。同樣的道理亦適用於冒號,如 The following steps must be accomplished before 11:30 a.m.: First, … second, … [下列步驟須在 11 點 30 分之前完成:第一 …,第二…]。不過,對於問題中所提到的 “RE” 和 “ID”,大多數的寫作者都不用表示縮寫的句點,如 The following forms can be used as a proper ID: A driver’s license, a passport, a birth certificate, … (下列證件都可用作身份證明:駕照、護照、出生證明書等)。

關於問題 (2),根據筆者查閱有關英文文體 (style) 的專書,無論搖頭表示 “no” (「不」或「不同意」) 或點頭表示 “yes” (「是」或「同意」),它們都不使用引號,而且不需要逗點,如 I am shaking my head no. (我搖點表示不同意)。

順便一提的是,冒號 [ :] 後面第一個字母要大寫,而分號 [ ;] 後面第一個字母小寫 (專有名詞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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