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英文中有不少字雖然拼字中有 “d” 或 “t”,但在讀音時卻不發音,如 pos(t)card, pos(t)pone,請問要如何知道這樣的 “d” 或 “t” 在說話時是不發音呢? 或者這只是一種經驗的累積呢?

A:事實上,這是有規則可循的。當單字中或相鄰兩個字中的 “d” 或 “t” 出現在兩個子音之間時,它們通常不發音。這在英文中叫做「省音」(elision)。例如:

san(d)wich
oin(t)ment
I’m going nex(t) week.
I borrowed one thousand dollars from my girl friend las(t) week.
That was the wors(t) job I ever had!
Jus(t) one person came to the party!
I can'(t) swim.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當一個字的最後一個字母是子音,而下一個字的第一個字母也是相同的子音或同組的子音時,它們只發一個音 (不是發兩個音) — 所謂同組的子音是指發音方式相同的有聲音和無聲音,如 /d/ 和 /t/、/b/ 和 /p/、/g/ 和 /k/、/v/ 和 /f/、/z/ 和 /s/ 等。這在英文中叫做「子音的重複」或「複音」(germination 或 sound twinning)。例如:

hot dog — t 不發音,只發 d 的音。
I’m a bit tired. — 只發一個 t 的音 (第一個 t 不發音)。
We have a lot to do.
Tell me what to say.
She’s slept for three hours. — 第一個 s (發 /z/ 的音) 不發音,只發第二個 s 的音。
I’ve finished. — v 不發音,只發 f 的音。
I look forward to seeing you soon. — d 不發音,只發 t 的音。

除上述外,英文還有所謂的「連音」和「變音」。它們都是英美人士在講話時真正的發音,所以如果能夠掌握「省音」、「連音」和「變音」等的發音,對於英文聽力的大幅提升會有莫大的幫助 — 這意謂您將可以在多項英檢考試的聽力測驗項目中拿到高分。

Q:我們知道,C 有兩種發音,一是發 “k”,如 call, cup,另一發 “s”,如 city, cent。請問這是否有規則可循?

A:C 的發音確實是有規則的。如果 C 後面接的字母是 E、I 或 Y,那麼它發 / s / 的音,如 cell, cent, center, city, decision, receive, license, distance, recently, pronounce, cycle, juicy, cylinder;若是接 E、I 和 Y 以外的其他字母,則發 / k / 的音,如 call, correct, cup, cross, class, rescue, fact, public, panic, ache。這一規則幾乎沒有例外 — 至少到目前為止還沒看到有例外的情況。

無獨有偶地,G 的發音也遵循這一規則。如果 G 後面接的字母是 E、I 或 Y,那麼它發 / j / 的音,如 general, giant, gymnastic, large, energy, intelligible, changing;若是接 E、I 和 Y 以外的其他字母,則發 / g / 的音,如 golf, pig, great, gum, fragrant, grasp, glut, progress。這一規則僅有少數例外的情況,如 gear, get, gelding, give, girl, gift, tiger, geisha — 這些例外都是原本要發 / j / 的音,現在變成發 / g / 的音。另外,兩個 G 連在一起 (gg-) 是發 / g / 的音,如 trigger, outrigger。

有趣的是,有些英文字當中同時含有兩個 C,其中一個發 / s /,另一個發 / k /;或者同時含有兩個 G,其中一個發 / j /,另一個發 / g /,如 success, circulate clearance, bicycle, vacancy, garage, gauge, geography, gigantic, gorgeous。

Q:如果有一位名叫 Mary Ann White 的女子也把她女兒取名為 Mary Ann White,請問是否可以叫她女兒 “Mary Ann White junior”? 若不行,要怎麼稱呼比較適當?

A:針對這問題,筆者查閱了幾份相關的參考資料,它們皆一致指出,”Jr.” (junior)、”Sr.” (senior) 和 “III” (三世) 等僅限於用在男性子孫的名字上,從來不曾有過用在女兒、孫女名字的情況。或許這位讀者可以從講授禮儀的專書中找到答案,但筆者認為國外女性不像男性那樣有著「姓氏傳承」的問題,反而省掉了不少麻煩。

由於英美人士父子同名的情況所在多有,因此他們的姓名後面往往會被加上 “Sr.” (加在父親姓名後面) 或 “Jr.” (加在兒子姓名後面) 來做區別,讓人家知道誰是誰。所以,我們也有必要注意它們的正確寫法。一般的慣例是,S 和 J 大寫,r 後面有一表示縮寫字的句點,而 Sr. 或 Jr. 和姓氏之間有一個逗點,如 “John M. Jones, Jr.”。不過,有些報紙和雜誌似乎不喜歡這個句點,直接就寫成 Sr 和 Jr。

Q:請說明 “sic” 的正確用法。在文章中引用他人的語句時,是否每次都要在同一錯字後面使用它,還是只要在第一次出現的錯字後面使用就可以了? 再者,在一篇文章或報告中,我們是僅使用一次「錯字 + sic」,然後改正後面的所有錯字,還是通篇都使用「錯字 + sic」呢?

A:sic 為拉丁字,意為「原文如此」(= so; thus),當副詞用。在引用語句時,如遇原文錯誤或欠妥之處,就在其後加上 [sic] (這個字須用斜體,但不加底線,而且置於方括弧內) 來表示「原文照登」。由於這個字並非縮寫字,所以其後沒有句點。

根據 New York Public Library Writer’s Guide to Style and Usage 一書的說明,除非基於歷史或道德因素,認為在引句中保留原文錯誤的拼字和文法確實有其重要性或必要性,否則一直保留錯字或不當的文法而不加以改正,被視為一種不禮貌的作法。倘若引句中拼字錯誤百出,最好在文章或報告的開頭就先註明引句是原文照登,否則這裡一個 [sic],那裡一個 [sic],叫讀者不煩也難。

Q:下列金額的寫法那一種才正確? 還是兩種都可以? (1) one hundred sixty-eight thousand eight hundred ($168,800.00) dollars (2) one hundred sixty-eight thousand eight hundred dollars ($168,800.00)

A:根據紐約 McGraw-Hill 出版的 The Gregg Reference Manual 一書 (作者:William A. Sabin),括弧的金額絕對不可插在數字和 dollars 這個字之間,所以第 (2) 種寫法才正確。不過,我們可以寫成 “one hundred (100) dollars” 或是 “one hundred dollars ($100)” — “$” 這個符號代表的就是 “dollars”,所以兩者不能同時存在。

Q:在 In Chapter 1 we will discuss how to use capitalization properly. 這句中,Chapter 一定要大寫嗎?

A:如果 chapter 前面有修飾語 (序數詞),則寫成 the first/next chapter,亦即 chapter 小寫;但若 chapter 在前面,其後為數字 (基數詞),那麼 chapter 與該數字都要大寫,如問題中的句子 In Chapter One we will discuss how to use capitalization properly. (在第一章我們將討論如何正確使用大寫)。然而,這似乎與 room 的寫法相抵觸:We’ll meet in room 216. (room 是小寫)。但在 Please read Chapter Two (= the second chapter) 中,Chapter 大寫是公認的慣例。lesson 的大小寫情況亦同,如 Lesson Twelve = the twelfth lesson。

Q:英文名片上學位的順序如何排列? 譬如說,我擁有 J.D. 和 M.A.。

A:一般而言,在英文名片上,學位是放在姓名的後面,而學位的排列順序是由左至右、由小至大,亦即由學士、碩士、博士依序排列。所以,您的姓名和學位可寫成:

George W. Bush, M.A., J.D.

註:M.A. 為 Master of Arts (文學碩士) 的縮寫,而 J.D. 為 Juris Doctor 的縮寫。

Q:between 52nd and 53rd streets 和 between 52nd and 53rd street 何者正確?

A:between 52nd and 53rd streets (在第 52 和第 53 街之間) 才對,因為 between 意為「兩者之間」,只有複數才符合這樣的意思。這項寫法亦適用於其他巷道,如 between 10th and 11th avenues (在第 10 和第 11 大道之間)。當然,我們也可以寫成 between 52nd street and 53rd street 及 between 10th avenue and 11th avenue,但簡潔是英文的主要特色之一。

Q:如何正確書寫電話號碼呢? 多年前,區碼都是放在括弧內,但現在並非全然如此。問題是,正確的寫法為何? 是 nnn-nnn-nnnn? 還是 nnn nnn-nnnn? 或是其他寫法呢?

A:首先要強調的是,將區碼括弧起來並沒有錯。根據 The New York Public Library Writer’s Guide to Style and Usage,電話號碼若為 7 碼,則在前 3 碼和後 4 碼之間用連字號隔開 (若為 8 碼,則連字號前後各為 4 碼)。

若加入區碼,則有 4 種寫法:

999-555-8740
(999) 555-8740
999/555-8740
999.555.8740

現今大多數人都是從頭至尾使用連字號,亦即寫成 999-555-8740;然而,使用句點來取代連字號的歐式寫法 — 999.555.8740 — 也越來越盛行,因為這種寫法與 e-mail 位址和網址的寫法相似,予人熟悉、親切的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