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tify, explain, account for

Justify 這個動詞意為「證明…有理;證明…正確;為…辯護」。當它與介系詞連用時,它通常接 by (表示某人或某事做了或提供了這項證明) 或 in (表示被證明有理或正確的行動)。例如:Her actions were justified by subsequent events. (後續的事件證明她的行動有理 /她的行動被後續的事件證明有理 – 顯然地,這裡的 justified 是被動態的過去分詞);He was justified in calling the police. (他報警是正確的),Is he justified in his criticism? (他的批評有道理?) – 顯然地,這兩個 justified 應被視為過去分詞形容詞,意為「合理的;有正當理由的」。

Justify 後面接 by 或 in 都是標準英語;同樣地,它的後面若接 (1) as,(2) to – 後接不定詞或名詞,(3) because of 和 for 以及 (4) on/upon (the) grounds of 等這些比較不常用的介系詞也是標準英語。例如:

(1) I thought it was justified as a stopgap measure. (我認為那是一項合理的權宜措施)。
(2) We felt we were justified to cancel the meeting. (我們認為我們取消會議是正確的) – 不過,使用動名詞的 in canceling 比使用不定詞的 to cancel 要來得常見;She tried to justify her behavior to anyone who would listen. (她試圖向任何願意聆聽的人證明她的行為有理)。
(3) Our departure was justified because of [for] their obvious interference. (由於他們堂而皇之的干擾,我們的離開是有理的)。
(4) He justified his decision on/upon] [the] grounds of the need for haste. (由於事出急迫,他的決定證明是正確的)。

Explain 若用在有階級之分的組織中,其意思與 justify 會有很大的差別,因為上級長官可以選擇來解釋命令,但通常不必去說服他們的下屬相信他們的命令或指令是正確或有理的:I will explain the directive I gave my assistants, but I need not justify it to them. (我會向我的助理解釋我給他們的指令,但我無須向他們證明該指令是否合理)。

Account for 意為「解釋說明」,既有 explain 亦有 justify 的意思,所以 to account for the accuracy of something 包含對該事的解釋或證明它的正確性的意思。

Basis, on the basis of, on a basis of, on a … basis

Basis 為名詞,意為「基礎;根據;基本原則」,當與介系詞連用時,其後通常接 of 或 for,如 What is the basis of/for your opinion? (你的看法有什麼根據?) 由於 basis 有許多一般的應用,通常是與複合介系詞構成 on the basis of 和 on a basis of 等片語 — 如 Is it safe to predict the result on the basis of one opinion poll? (根據一次民調來預測結果可靠嗎?) – 因此也被冠以語意含糊和冗長累贅的惡名。

許多專業寫作人士一直呼籲使用較簡單、較簡短的字詞來代替,如 on, after, because, by 或 because of。有時,這些替代詞真的管用,它們以較少、意思比較明確的字來表達相同的意思:在 On the basis of what we’ve just heard, I think we ought to cancel the performance. (根據我們剛剛聽說的,我認為我們應該取消這項表演) 這句中,使用 in view of 比 on the basis of 簡短,because of 又更短,而最短的是使用 after (不過,after 會略微改變原來的意思)。然而,尤其是在口語方面,簡潔未必是唯一的美德,因此除了嚴格要求盡可能達到最大簡潔程度的書面英語外,我們大可不必迴避 on the basis of,想用就用吧!

至於 on a … basis,這是一個公認笨拙的慣用語,尤其是如果空格中填入 cash flow, case-by-case, pay-as-you-go 等片語時,整個句子會變得相當冗長,但這也OK,因為它們都能把意思清楚地表達出來。誠然,尤其是在非正式寫作或口語中,使用 on a + 長片語 + basis 往往比你使用其他字來表達相同的意思都要來得簡短和清晰。例如:Harvard operates on an each-tub-on-its-own-bottom basis. (哈佛大學的運作方式是各學院獨立自主);The anti-virus service on a pay-as-you-go basis is no longer available on our website. (本網站不再提供用多少付多少的掃毒服務);It’s done on a case-by-case basis. (那是依個案來處理) – 在此,on a case-by-case basis = on a basis of the individual case。

附註:

  1.  each tub on its own bottom 這片語是專門用來描述美國哈佛大學運作方式的用語。大家都知道,哈佛是世界第一名校,但它卻是一所權力非常分散的學府,各個學院以「獨立自主」(each tub on its own bottom) 的傳統聞名,除了制訂自己的學術準則、管理自己的財政外,還積極保護自己的利益。
  2. pay as you go 意為「用多少付多少」。目前盛行的預付卡,英文就叫做 pay-as-you-go SIM card。在財經商業用語中,pay-as-you-go-basis 意為「量入為出」,如果政府採取這種政策,那麼它就是使用現有的收入來支付支出,而不再舉債。

概念上的一致和文法上的一致

在英文中,有關主詞和動詞一致的問題頗為複雜,稍一不慎,很容易就搞混了。在 “Half” 一文中,筆者曾提到「概念上的一致」 (notional agreement or concord)這個名詞,為了讓大家對此有進一步的瞭解,因此再撰本文來加以闡述。事實上,英文的主詞和動詞一致有兩種,一種就是「概念上的一致」,另一是「文法上的一致」(grammatical agreement or concord)。

我們知道,複數名詞一般都有複數標記,即名詞後面的 s,代名詞也有單複數形式 (they, we, he, she…)。所謂文法上的一致,就是動詞和主詞 (或代名詞及其先行詞) 在單數、複數形式上保持一致。所謂概念上的一致,就是動詞的單數或複數取決於主詞所表達的概念或意思,而不是取決於表面的語法標記。就文法上的一致而言,單數的名詞、代名詞、不定詞、動名詞以及子句作主詞時,動詞要用單數。例如:To work hard is necessary.;Mary is a good girl.;The dog is very big. 等等。複數的名詞、代名詞等要用複數動詞。例如: These girls are my students.;They have lived here for five years.

在討論概念上的一致之前,我們先來看 committee 這個字。如果你把 committee 視為一個整體,即「委員會」,那麼其後要接單數動詞,如 The committee has its own regulations. (這委員會有它自己的規定);如果你把 committee 視為組成該委員會的委員,那麼其後要接複數動詞,如 The committee have their own duties. (委員會的委員都有他們的執掌)。由此可知,「概念」的不同會造成主詞和動詞一致上的不同。英式英語和美式英語的「概念」經常會有很大的差異,以 government 和球隊名稱為例,英式英語將其視為複數,而美式英語則視為單數。例如:(英式英語) The government have decided to issue consumption vouchers. (政府已決定發放消費券),Manchester United are ahead, three to nil. (曼徹斯特聯合隊現在以 3 比 0 領先);(美式英語) The government has decided to issue consumption vouchers.,Manchester United is ahead, three to nil.。

此外,My admiration and love for her is without limit. (我對她的愛慕無窮無盡 – 若為文法上的一致,is 應改為 are) 和 Everybody has their own freedom of speech. (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 – 若為文法上的一致,their 應改為 he or she) 等這類美式英語的句子,也是典型的概念上的一致。然而,並非每個人都能接受概念上的一致,有人甚至批評這種用法上的問題。誠然,正式的書面英語往往盡量避免概念上的一致,以免落人口實。因此,筆者建議,寫作時最好嚴格遵守文法上的一致。

Gut, guts, gut course, gut feeling, gut reaction, gut response

Guts 現在是國人口語常用的一個英文字。這個字雖是 gut 的複數,但當名詞用時幾乎都以複數型態出現,主要意為「腸子,內臟;勇氣,膽量,毅力」,如 He is a man with plenty of guts. (他是一個相當有膽量/魄力的人)。

Gut 亦可當動詞和形容詞用,當動詞用時,意為「取出 (動物屍體的) 內臟;(尤指火災) 全部燒毀 (建築物的內部) — 常用被動態」,如 Gut the rabbit before you cook it. (烹飪兔肉之前,先把牠的內臟取出),The factory was gutted by flames. (工廠內部被大火燒毀了);當形容詞用時,意為「直覺的」,所以標題中 gut feeling, gut reaction 和 gut response 都意為「直覺反應」或「本能反應」。至於 gut course,指的是「學生不必太努力就過關的課程,很容易 pass 的課程」。

作「勇氣,膽量」解的 gut/guts 有兩個形容詞,一為「有膽量的」,另一為「沒有膽量的」,前者是 gutsy (注意:不是 guty),而後者是 gutless (注意:不是 gutsless)。除了當動詞用的 gut 和意為「腸子,內臟」的 guts 之外,上面其他的字和片語都是口語或俚語。

Brown bag, brown bagging, brown bagger, brown-bag

在金融海嘯和經濟風暴肆虐下,失業人口越來越多;即使幸運沒有被裁員或資遣,也難逃被減薪或被要求休無薪事假的命運,沒死也去了半條命。因此,據新聞報導,現在有不少行業 – 尤其是服務業 – 的員工為了省錢,自帶午餐上班。

這種自帶午餐上班人數越來越多的趨勢讓筆者想到英文正好有個詞就意為「自帶午餐上班或上學」,那就是本文標題所列的這幾個字。這些實用的字都是標準英語。它們字面上的意思是指攜帶午餐上班或上學所用的棕色小紙袋。

Brown bag 是名詞,指的就是棕色紙袋本身,而 brown bagging 也是名詞,意為「自帶午餐上班或上學的過程」。如果你是一個自己攜帶午餐上班或上學的人,你就是一位 brown bagger (即使你攜帶的是便當盒而不是紙袋亦然)。Brown-bag 可當形容詞和動詞用,如 brown-bag lunch (自己攜帶的午餐),brown-bag attitude (對自帶午餐上班的看法或態度 – 就是省錢嗎);當動詞用時,意思就是「自帶午餐上班或上學」。除了自帶午餐上班或上學的意思外,brown-bag 也意為「自帶瓶酒上餐館或夜總會」。

Half

Half 當主詞時通常接單數動詞,除非介系詞 of 後面之受詞的數使其應接複數動詞才符合「概念上的一致」(notional agreement):Half the membership seems satisfied, but I’m afraid half [of] the members are not. (半數會員感到滿意,但我擔心有半數會員不滿意) – 句中 membership 意為「全體會員」,為集合名詞,而 member 意為「會員」,為可數名詞。另外,half of 跟 all of 和 both of 一樣,其中的 of 皆可省略。

再者,在表示某東西的一半時,下面的說法或寫法都是標準英語。以半個蘋果為例:half an apple, a half apple, half of an apple。不過,美式英語認為說 a half apple 比說 half an apple 要來得好。

此外,在表示某東西的一個半時,half 在句中的位置會影響主詞和動詞的單複數。以一個半月 (45天) 為例,這有兩種寫法:one and a half months 和 a month and a half。前者要以複數來處理,如 One and a half months have passed since I saw him. (自我上次見到他以來已過了一個半月);a month and a half 須以單數來處理,如 A month and a half has passed since I saw him.

最後是,half 與 cut, slice, saw, divide 和 break 等動詞連用時,雖然邏輯上是某東西被切成、鋸成…兩半,應使用 two halves,但標準的慣用語是 cut/slice…in half。關於這一點,筆者已在 “cut…in half, in thirds, in quarters, etc.” 一文中做了說明。

Jobless 可當形容詞和名詞用

別以為 jobless 僅當形容詞用,它還可當名詞 (集合名詞 – collective noun),而且這兩種詞類都是標準用法。

Jobless 當形容詞時意為「失業的」(unemployed),如 She’s been jobless for six months. (她已失業6個月);當名詞時意為「失業者」,如 He’s one of the thousands of jobless in this city. (他是本市數千名失業者之一),There are over 1,000 jobless in our town. (我們鎮裡有一千多人失業)。

所以,失業率的英文叫做 unemployment rate 或 jobless rate (不是 joblessness rate 哦!)。

Garden gnome – 花園地侏(儒)

在網路上看到 Entrepreneur uses plastic prostitutes to advertise garden gnome business. (創業青年用塑膠妓女來促銷「花園地侏」軟體) 這樣一個句子,筆者猜想可能有不少人跟筆者一樣不是很瞭解 gnome (註:以 gn- 做開頭的字,g 不發音) 和 garden gnome 這兩個名詞的真正意義,因此特別引用 Elwing 提供的一篇文章,讓大家對他們有個基本的認識:

『我們常常容易把地侏 (Gnome) 和矮人 (dwarf) 混淆,可能因為他們在很多方面都很相似:他們都是矮個子,都有「向地性」,習慣在地底或山洞中活動,也喜歡蒐集珍寶。不過,這兩種歷史悠久的奇幻種族,還是有些不同,例如,矮人較常從事採礦、鍛冶的工作;而地侏則喜歡從事類似發明、製造的技術工作。此外,一般而言,矮人的體型還是比地侏壯碩一些;地侏的性情也比較活潑、隨性,不像矮人那麼穩重、固執。

地侏的由來?

Gnome這個字來自希臘文,原來的意思是「知識」。因此,地侏一般會被視為具有神祕知識技能的生物,尤其在奇幻世界中,地侏所具備的特殊知識反而很類似現實世界中的「科學」。當然不是說地侏不使用魔法,只是說,地侏發明或製造事物,較常運用類似物理化學原理的知識。在一些故事中,更是將地侏刻畫成皮膚縐褶無數、個子矮小、戴副厚重眼鏡的睿智小老頭,住處藏書萬卷,常常是冒險者在解決任務的途中必定要拜訪、尋求解答的對象,卻往往獲得難懂的謎語、或只說了一半的答案。

十六世紀的瑞士醫學家帕拉賽瑟斯 (Paracelsus) 也研究煉金術,他認為地侏是土地中最重要的元素精靈,他們可以在地底移動自如,但是他們不能照到日光,因為日光會讓他們變成石頭 (這點跟巨魔 troll 很像)。在歐洲,家家戶戶都習慣在自家院子裡擺放一尊可愛的矮人雕像,但那不是矮人,正是地侏喔,稱為「花園地侏」 (garden gnome)。電影《愛蜜莉的異想世界》中,女主角父親家中院子裡就有這麼一尊地侏像,女主角還把它偷走,讓它去環遊世界,跟她父親開了個大玩笑呢。

在其他的傳說中,地侏較近似地底下的小妖精或哥布林 (goblin),是愛搗蛋作怪的小妖怪。在童話故事中,地侏通常住在地底下,守衛著埋藏的寶藏。難怪有人戲稱,保管巨大財富的瑞士銀行家,就像是地侏一樣。

以上幾種傳說,便塑造了地侏在今日奇幻世界中的主要特質:跟土地有不尋常的關連、知識的寶庫、寶藏的守衛、愛開玩笑。其實,我們不難看出其中端倪:土地象徵自然,地侏正是從自然萬物的規律中獲得知識;知識是無形的寶藏,所以說地侏是寶藏的守護者;地侏樂觀的心態,也象徵了古人對智者的理想。

遊戲中的地侏形象

在「龍與地下城」角色扮演遊戲系統中,玩家可以選擇扮演地侏這個種族。「龍與地下城」中將地侏在傳說中的形象設定得更為仔細,這些設定也是大多數奇幻世界所共通的樣貌。例如:地侏擁有優良的技術能力,能勝任各種工匠、煉金師、發明家。地侏有強烈的好奇心與求知慾,富有實驗精神,喜歡自己動手做,有時甚至非常冒失魯莽。這樣的特質,使得他們非常適合擔任工程技師、學者、顧問、發明家、魔術師 (因為他們會發明很多唬人的機關)、珠寶工匠。

大多數的地侏都心地善良,好相處 — 只不過他們有時會捉弄你。是的,開玩笑、惡作劇、耍一些小把戲,也是他們生活中的一部分。但是他們的惡作劇並不像小妖精那樣,是出於故意害人之心,而只是為了增添一些歡樂氣氛,或者,是因為他們的「實驗精神」作祟,純粹想看看某種機關或發明會產生什麼後果…。

另一個有趣的特色是,他們的名字都很長,甚至以長串名字為榮。他們喜歡為人命名、也喜歡接受命名。在他們的一生中,有個名字是母親取、有個名字是父親取的、有家族長輩給的名字、伯伯叔叔姑姑阿姨等親戚叫喚的名字,還有其他人也可能幫他取個小名。當然,可能除了他自己之外,沒有人記得他們的全名。

他們也愛好大自然的清新空氣,所以不太像矮人那樣住在很深的地底 (像是山洞),而比較接近地表,也比矮人常常到地面上活動。不過他們還是非常重視隱私權,不習慣讓人發現居處的入口。但是,也有居住習慣和矮人相同的地侏喔。地侏有個亞種族叫做「深地侏」(Deep Gnome)。根據「被遺忘的國度」中的設定,這個亞種和黑暗精靈一樣,都住在地底下的「幽暗地域」(Underdark) 中。』

Blame

Blame 可當動詞和名詞用。當動詞時,blame 意為「責怪,怪罪,把…歸咎於」,其後經常接介系詞 for 和 on,而 for 後面再接問題的名稱,on 後面接問題的致因或造成問題的人,其句型結構為:(1) to blame + 人或事1 + for + 事2,即把事2怪罪於或歸咎於某人或事1;(2) to blame + 事2 + on + 人或事1,即把事 2 怪罪於或歸咎於某人或事1。請看下面的例句:

They blamed the Americans for the failure of the talks.
= They blamed the failure of the talks on the Americans. (他們把會談的失敗歸咎於美國人)
They blamed the rise in oil prices for the big increase in inflation. (他們把通貨膨脹大幅增長歸咎於石油價格上漲)

當動詞用時,blame 還有一個片語也滿常見的,那就是:be to blame (for),意為「應 (為…) 承擔責任;該 (為…) 受責備」。例如:The students were not to blame for the fault. (那項錯誤怪不著這些學生)

當名詞用時,blame 意為「(對問題、壞事、過錯等所應負的) 責任」。這可分為兩方面來說,一是把該責任歸咎於某人,此時 blame 前面慣用的動詞是 lay 和 put;另一是某人承擔該責任,此時 blame 前面慣用的動詞是 take 和 bear。請看下面的例句:

The judge laid/put the blame for the accident on the driver of the truck. (法官把事故責任歸咎於卡車司機) – 這句中介系詞 for 和 on 的用法與上述結構相同。
We are ready to take/bear the blame for what has happened. (我們準備對所發生的事情承擔責任)

「6123」結構

這是一種句型的俗稱;由於這種句型實在太重要、太常用了,大家一定要把它學會,而且要運用自如。這種句型的基本結構為「find, make 等 6 個常用動詞 + it (形式受詞) + 形容詞/名詞 (受詞補語) + that 子句/不定詞片語/動名詞片語 (真正受詞)」。在此結構中,”6″ 是指主句中常用的 6 個動詞 (think, believe, make, find, consider, feel),”1″ 是指形式受詞 it,”2″ 是受詞補語的兩種形式 (形容詞或名詞),而 “3” 則是指真正受詞的3種形式 (不定式片語,動名詞片語或 that 所引導的受詞子句 — 這個that 不能省略)。請看下面的例句:

  1. We think it our duty to clean our classroom every day. (我們認為每天打掃教室是我們的責任) — 句中 it = to clean our…
  2. He felt it very important learning English well. (他覺得把英文學好很重要) — 句中 it = learning English…
  3. They found it difficult that they would finish their work in two days. (他們覺得要在兩天內完成他們的工作是有困難的) — 句中 it = that they wou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