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us

Plus 可當副詞、形容詞、名詞、介系詞和對等連接詞用。當介系詞和連接詞用時,plus 在一些應用中是正規英語。One plus one equals two. (1加1等於2) 是標準的數學應用,在此 plus 與 and 的意思相同,但與 and 不同的是,它不會使動詞變成複數 — 這暗示在此用法中,plus 是個介系詞。同樣地,在非數學的應用中,當介系詞用的 plus 亦不會使動詞變成複數:The strong wind, plus heavy rain, has caused many power outages. (強風加上大雨已造成許多停電事件)。

然而,plus 也可能是連接詞,當動詞變成複數時,它就是連接詞:The growing unemployment plus [and] the oil price increase have unsettled the stock market. (日益攀升的失業人數以及油價上揚已動搖了股市)。這項連接詞用法也是正規英語。但當連接詞用的 plus 大多僅限用於口語和非正式場合,如 I don’t have time to go with you, plus I don’t have any money either. (我沒時間跟你去,此外我也沒錢)。plus 當連接詞來連接兩個子句或放在句首來表達「另外;還有;以及;再者」之意的用法,經常出現在產品促銷中,如 You can get the knife, the bowl, and the book for NT$200. Plus you get the free knife sharpener. (你可以用台幣 200 元買到這把刀子、這個碗和這本書。另外。你還可獲得免費的磨刀石)。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人對於第一段有關 plus 當介系詞用、意為「除了…外」(= in addition to) 的說法並不表苟同。他們認為,果真如此,那麼吾人就可將 「plus + 名詞或名詞片語」挪到句子的開頭,而這顯然不可能。你不能說 Plus their intelligence, their strength makes them formidable. (除了智慧外,他們的實力也使他們難以對付)。所以,在這些應用中比較合理的作法是,將 plus 視為連接詞,它將兩個主詞連接起來成為單一實體,而根據文法概念上的一致 (notional agreement),這須接單數動詞,就如 Chips and beans is her favorite appetizer. (薯條和豆子是她最喜愛的開胃菜) 這句一樣。

Plus 當句子副詞時 — 意為「此外,再者」(= besides) — 似乎也僅用於口語和非正式場合,如 She hates to go there. Plus it’s raining. (她討厭去那裡。此外,現在正下著雨)。當形容詞時,plus 意為「比…略好一些的,比…略高一些的;有利的,有益的」:His experience in social work is a plus factor. (他在社會福利工作方面的經驗是一個有利因素)。當名詞時,plus 意為「正號;優勢;好處;有利因素」:His new job has several pluses, one of which is a large salary. (他的新工作有幾個好處,其中之一就是薪水高)。當形容詞和名詞用的 plus 是個口語和非正式用字,似乎也不常出現在正式寫作中。

Scissors

Scissors 可以是單數或複數:This scissors is 或 these scissors are 都可以指單一把剪刀。美國人通常使用複數而英國人都是使用複數。由於剪刀是由兩個刀片所構成,these scissors 可能指單一把剪刀,所以為了避免語意不清,最好使用量詞 pair of 來表示一把,pairs of 來表示多把:this pair of scissors is;these pairs of scissors are. 同樣地,pants, trousers, underpants, knickers, slacks 等由兩個褲管所構成的內褲和長短褲以及其他由兩個物件所組成的衣服和器具也都採取相同的處理方式。必須注意的是,當有形容詞要修飾這些名詞時,該形容詞是位在 pair 之前,而不是直接放在這些名詞之前,如 a new pair of scissors (一把新剪刀) (非 a pair of new scissors);two red pairs of underpants (兩條紅內褲)。

Scissor 這個字本身既是名詞也是動詞。當名詞用時,它通常與另一名詞構成複合名詞且位在另一名詞之前,如 scissor-cut (剪紙;剪髮) (非 scissors-cut);其他複合名詞 — 尤其是那些指實體器具的複合名詞 — 則使用複數,如 scissors grinder (磨刀匠;磨剪刀的人);nail scissors (指甲剪)。當動詞時,其意自不待言,意為「(用剪刀) 剪」。

Alleged (adj.), accused (adj., n.), suspected (adj.)

Alleged 意為「聲稱的,據說的,據稱的,疑似的」(僅用在名詞之前),所以 an alleged burglar 是指某人已被指控或控告是竊賊,但他是否有罪尚未確定,而 an alleged incident 是指某一事件據說已發生,但還未獲得證實。為了保護被告 (the accused) 的權利,報紙和執法人員有時會誤用 alleged。譬如,一名因殺人被捕的男子可能只是一名 alleged murderer (聲稱的殺人犯或疑似殺人犯),但他確是嫌犯 (a real suspect) 而不是疑似嫌犯 (an alleged suspect),因為他的嫌犯身份無庸置疑。同樣地,如果保險箱的錢已知被偷而不是放錯地方或放在記不起來的地方,那麼我們就可以確定地說這是一起竊盜案件 (theft) 而不必用 alleged 來限定對這起案件的描述 (alleged theft)。

總之,一名 alleged criminal 是指他已被指控但尚未被判有罪 (conviction 或 be convicted of a crime)。有些人亦質疑,罪行是否可以用 alleged 來形容,因為我們並不確定他是否犯下該罪行,或者只有人才可以用這個形容詞來修飾,亦即只能說 alleged murderer (疑似殺人犯),而不能說 alleged murder (疑似殺人)。新聞媒體往往兩種都用,為的是要避免因對某一還未判決的案件未審先判可能遭到的法律處罰。現今這兩種用法都已是正規英語。alleged 這個字有兩個 l 且沒有中間的 –dg-,所以經常會拼錯,需特別注意。另外,alleged 有兩個或有時三個音節,而副詞 allegedly 則有四個音節。

新聞業對 accused 的使用不時發生問題,這個形容詞可以恰當地修飾被告的任何身份,但對於判決有罪之前似乎就要讓被告承擔罪刑的身份卻不能用 accused 來修飾。譬如,accused rapist (被指控的強暴犯),accused burglar (被指控的竊賊) 和 accused arsonist (被指控的縱火犯) 等在判決有罪之前見諸媒體可能被認為他們有罪,可能被起訴;負責任的新聞媒體寧可使用 alleged 這個字。同樣要注意的是,”Dr. Brown, the alleged murderer” 可能比 “Dr. Brown, who is alleged to have committed the murder” 更具傷害力,因為 the alleged murderer 是同位語,與 Dr. Brown 是同一人,而 who is alleged to have committed the murder 是說 Dr. Brown 據稱或疑似殺了人。

至於 suspected,意為「有嫌疑的」,被用來指既未遭到指控 (allegations – 這個alleged 的名詞通常用複數) 亦未遭到正式起訴 (formal charge) 的人。它與 gambler (賭徒) 、drug dealer (毒販) 等名詞所構成的片語是慣用語,且幾乎每個人都瞭解 suspected gambler 是指賭博嫌犯或有賭博嫌疑的人,而 suspected drug dealer 是指販毒嫌疑人。然而,一些愛挑剔的英語正統人士閒來以分析這些慣用語為樂並指出這些慣用語似乎不合邏輯:一名 suspected gambler 可能真的是賭徒,但他此時此刻有在賭博或正在做其他被懷疑的事情嗎? 大多數人都不會雞蛋裡挑骨頭,而且 suspected 的這項慣用語意義非常強烈。然而,筆者還是建議,在正式寫作中不要留下這種可能遭雞蛋裡挑骨頭而被認為語意含糊不清的把柄,讓自己陷於不利的情況。

Very 能否修飾分詞形容詞的判斷法

Very 是個副詞加強語,可修飾某些分詞形容詞 (participial adjectives),但卻不能修飾其他分詞形容詞。在此,筆者提供 3 個判斷 very 是否能修飾分詞形容詞的方法讓大家參考,準確度相當高。

判斷方法之一:若分詞形容詞為可置於名詞之前起修飾作用的形容詞,則 very 可以修飾這些分詞形容詞,如 He had a very surprised expression on his face. (他臉上露出非常驚訝的表情)。判斷方法之二:若分詞形容詞為極限形容詞,則 very 不可以修飾這些分詞形容詞,如 He is terrified of his wife, so he is a hen-pecked husband. (他很懼內,所以他是個妻管嚴或怕老婆的先生)。判斷方法之三:這方法比較傾向於經驗法則,當 very 被用來修飾某個特定分詞形容詞時,若聽起來或看起來蠻熟悉和流暢的,那麼這樣用應該沒錯,否則就不要用。

英語純正人士傾向於嚴格限制可用 very 來修飾的分詞形容詞的數量,所以當心中有疑惑時,我們可使用 very much 或另一限定詞來代替 very,如 very much astonished (非 very astonished) (非常驚訝) 或 very absolutely disgusted (非 very disgusted) (討厭至極)。

24/7

這是「一天24小時,一星期7天」(24 hours a day, 7 days a week) 的縮寫,即全天候提供服務的意思。在商業和工業領域,通常是指所提供的服務不間斷,即不管任何時候,白天或黑夜,都營業。這樣的服務一般都能在便利商店、超級市場,自動提款機,加油站、旅館服務台 (concierge services)、銀行信用卡客服中心 (call centers) 等見到。

這個以數字表示的縮寫字可當形容詞和副詞用,如 Their services are 24/7. (他們各項服務都是全天候的);The company’s call center is available 24/7. (這家公司的客服中心提供全天候服務)。「牛津英語大辭典」(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OED) 早在1983年就已率先收錄這個字,但直至最近一、兩年,24/7 才被廣泛使用,涵蓋的對象包括上述營業據點,網站,甚至人員。

然而,在某些情況中,這些標榜 24/7 的地方也有可能因為某種因素 (如國家的重大節日或事件) 而打烊、停止服務,因此最近又有 24/7/365 (24 hours a day, 7 days a week, 365 days a year) 這個新詞的出現,特指確實提供全年無休的服務,如警察、消防人員和醫院的急診單位等。

Pants

當然,我們都知道 “pants” 的一般意思 – 不過,有些人有時可能搞不清楚 pants 在美國和英國的意思是不一樣的;pants 在美國是「褲子」(英國的褲子叫做 trousers),在英國是「內褲」(美國的內褲叫做 underwear)。然而,許多人可能不知道 pants 現在也可當形容詞,感嘆詞,甚至動詞用! 它現在已遠遠超出一件衣服的應用範疇。

想像在倫敦街頭兩位 20來歲年輕人的對話場景:其中一位拿出手機打電話,他的朋友對他說 “Your mob is pants, why don’t you get a new one?”。這句話的意思是「你的手機遜斃了,為甚麼不換支新的呢?」(注意:手機 mobile phone 的口語已簡化到 mob 的程度)。顯然地,這裡的 pants 是個形容詞,意為「很爛的;很遜的;品質低劣的;垃圾般的」;不僅如此,它還有比較級 more pants 和最高級 most pants 哦!

再來看 pants 的感嘆詞用法,如 Pants! I’ve got a test at school tomorrow and I haven’t done any work. (慘了! 我明天學校要考試,我一點準備都沒有)。這裡的 pants 是個感嘆詞,在表達失望、擔心、沮喪的意思,意為「慘了;糟了;完了」。

當動詞用的 pants 應該只會發生在國高中的男學生身上。平時很要好但喜歡惡搞的同學可能會趁著某位同學不注意時扯下他的褲子或內褲,然後哈哈大笑,一哄而散,此時這位被整的同學就是 He was pantsed!。

正當我們在想只要記住 pants 在美國是「褲子」、在英國是「內褲」的意思差別時,pants 卻已出現全新的意思了。Oh pants!

Possessed

Possessed 後面通常接介系詞 of, by 或 with。這個過去分詞形容詞與 of 連用時意為「擁有」(have):She was possessed of a large estate. (他過去擁有許多資產);That child is possessed of a sharp tongue. (那個小孩說話很刻薄)。possessed 和 of 之間可插入反身代名詞,但此時意為「弄到;找到」(get hold of):She possessed herself of her daughter’s diary. (她自己找到她女兒的日記)。possessed 與 by 或 with 連用時意為「瘋狂的;著魔的;鬼迷心竅的」:The prosecutor described him as a man possessed by (or with) an urge to kill. (檢察官形容他是個有瘋狂的殺人衝動的男子)。

必須注意的是,雖然 possessed 是 possess (擁有,持有) 的過去分詞,但在 He was possessed by an urge to kiss her. (他有一種難以自持的衝動想要吻她) 這樣的句子中,be possessed by 並非 possess 的被動結構,因為 possess 雖是及物動詞但卻不能用於被動態。例如,我們可以說 The criminal possessed three guns. (這罪犯擁有三把槍),但卻不能說 Three guns were possessed by the criminal.。英文中還有一些及物動詞跟 possess 一樣是沒有被動態的,如 lack (缺乏)、suit (適合)、last (維持)、cost (花費) 等。筆者在「網路翻譯家文法問題與解答第4集第3篇」單元中有針對這問題做了頗為詳盡的說明,有興趣的網友可參閱之。

Enormity, enormousness

這兩個字都是形容詞 enormous (意為「巨大的,龐大的」) 的名詞。enormousness 意為「巨大,極大,龐大」,但 enormity 正處於重大的語意改變中,所以在使用這個字時必須格外小心。長久以來,enormity 除了意為「(尺寸、規模等) 巨大,龐大」之外,一直都是以「窮兇惡極;兇暴,兇殘;滔天大罪」(monstrousness, great wickedness) 為主要意思,如 The enormity of his crimes shocked everyone. (他罪行的兇殘令每個人都震驚)。

然而,現今無論在言語或書面的應用,enormity 都越來越常被用來僅表示尺寸、規模等的巨大、龐大 (與 enormousness 同義),而不再用來表示極惡、兇暴、兇殘、罪行的意思。儘管有些人仍不接受此一新意,認為此項用法是錯誤的,但這用法卻越來越普遍,而且現在所有字典都有收錄這意思。筆者的建議是,藉由上下文來明確表達 enormity 的真正意思,同時注意年紀較大或保守的人士仍認為 enormity 是個貶義之詞。

Former, latter

若干人士堅稱,the former (前者) 和 the latter (後者) 這兩個片語只能用來分別指兩項事物的第一項和第二項或分別指兩個人的第一個和第二個,如 Here are Tom and David; the former is my classmate and the latter my brother. (這是湯姆和大衛;前者是我的同學,後者是我的兄弟)。但即使是一些經常要求須用 the last 來指第三項 (或第三個) 或更多項的正式寫作,有時亦容許 the latter 被用來指三項或多項事物中最後或最近提到的一項或數項:The catcher, two infielders, and the right fielder all missed the team bus, and by game time, only the latter had reached the ballpark. (捕手,兩名內野手以及右外野手均未搭上隊車,而到了比賽時間,僅後者趕到球場) – 這裡的「後者」是指右外野手;正確的文法應把 the latter 改為 the last。

在非正式寫作和口語中,the former 和 the latter 不時被用來指三項或多項事物或三個或多個人,但這往往使句子顯得不得體:We sat around the table—Mary, Lisa, and the young cousins and I—and the former regaled us with stories about her trip. (我們圍桌而坐 – 瑪麗,麗莎以及表弟妹和我 – 前者跟我們分享她旅行的故事) — 這裡的「前者」是指瑪麗。

我們可以輕易地在許多著名作家的作品中發現他們違反這項規則,但由於 former 和 latter 是比較級形容詞,當它們被用來列舉三項或三項以上的事物或三個或三個以上的人時,許多讀者會感到不舒服或嗤之以鼻,就像他們對錯用比較級的句子感到不屑一樣;錯用比較級的句子所在多有,如 Her boys are 7, 9, and 13; only the younger was born in Taipei. (她的兒子分別是7、9和13歲,但只有年紀較小的那個是在台北出生) – 三者或三者以上的比較要用最高級,所以 the younger 應改為 the youngest (年紀最小的)。最後要提的是,former 通常與字首 ex- 同義,意為「以前的」,如the former Secretary of State (前國務卿),a former champion (前冠軍)。

Aroma, fragrance, odor, perfume, scent, smell, stench, stink

在這些有時同義的名詞當中,aroma, fragrance, perfume 和 scent 是貶義最少的字,通常意為「香氣;芳香;香味」,不過它們並不能完全免於有時「臭一下」的情況發生。以 scent 和 perfume 為例,雖然它們通常是指花香,芳香和香味,但偶爾也被用來指臭鼬和牲畜飼養欄所散發出來的氣味。至於 fragrance 和 aroma 亦時而「蒙臭」,如 She was wearing a cloying, cheap fragrance. (她使用一種讓人倒胃口的廉價香水) – fragrance 和 perfume 一樣可指「香水」,但前者通常為廣告用語;The aroma of burned toast was not good. (燒焦土司的氣味不好聞)。

Smell 和 odor (英國拼成 odour) 通常沒有特定指香味或臭味,但我們往往會在它們的前面加上形容詞來明確表示何種氣味,如 There’s a delicious smell/odor of fresh bread coming from the kitchen. (廚房飄來一股新鮮麵包的香味);There’s an unpleasant smell/odor filled the room. (房間裡瀰漫著一股臭味)。然而,如果 smell 或 odor 前面不加形容詞,那麼無論是字面或比喻的意思,一般幾乎都視之為臭味:Whatever is that smell/odor? (什麼東西那麼臭?)。

Stink 和 stench 一定是指臭味 (bad smell/odor)。